摘要:截至2月底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816人次开展协作执法51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次查处重点据了解,此次百日行动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,主要聚焦食品(保健食品),宣称具有“保健”功能的器材、用品、用具,日用消费品,净水器、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,玉石器等穿戴用品,声称具有“保健”功效的服务等。...
阜阳多部门
联合整治“保健”市场乱象百日行动
已进入集中执法阶段!
截至2月底
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816人次
开展协作执法51次
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次
查处重点
据了解,此次百日行动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,主要聚焦食品(保健食品),宣称具有“保健”功能的器材、用品、用具,日用消费品,净水器、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,玉石器等穿戴用品,声称具有“保健”功效的服务等。
警惕这些套路
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、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,对商品性能、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。
假借健康讲座、专家义诊、免费检查、免费体验、赠送礼品、组织旅游等形式,向老年、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。
利用国家机关、医疗单位、学术机构、行业组织的名义,或者以专家、知名人士、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,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。
以“保健”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。
以中医药“预防”、“保健”、“治未病”等为名,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、诱使、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,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。
整治阶段性成果
目前,百日行动进入集中执法阶段,截至2月27日,我市共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816人次,检查社区、公园、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2个,检查宾馆、酒店等重点场所476个,检查“保健”类店铺746个,检查旅游景区、农村场镇、农村集市、城乡结合部646个,开展行政指导、行政约谈15次,开展宣传活动271次,开展协作执法51次。
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次;查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3件,罚没款13.6万元;查处保健食品宣传治疗行为案件2件,其他违法行为案件2件。
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,我市将继续加大对“保健”市场整治力度,加大部门协同工作力度,集中查办、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,形成高压态势,有效遏制“保健”市场乱象,同时探索建立多部门、跨部门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。
作为消费者
我们应该增强理性消费意识
学习如何避免被保健品“套路”
大家要谨记这几点
遇事要与家人多商量
希望长辈读者们遇到此类事情时,多和子女沟通。让他(她)们帮忙考证,防止你掉进保健品营销的“坑”。子女也应平日多关心老人,注意说话的方式方法。
认准保健品标识
在购买保健品时须认准蓝帽子样标志、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,也可以到政府官方网站上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。
“蓝帽子”标志是是保健食品的必备标志,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。
冲动消费不可取
不要听信商家的一面之词,切勿在健康讲座、礼品派送、免费旅游等活动现场冲动消费。购买后要及时索取发票等凭证,并妥善保管,以便日后维权。
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
生病一定要去正规医院!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,“疗效”、“速效”不可信。购买保健品时要仔细查看保健品标签和说明书,如产品的原辅料、功效成分、保健功能、适宜人群、食用注意事项,避免食用不当产生不良反应。
来源:阜阳日报
记者 徐风光
编辑:阜小布